【中國安防展覽網 媒體導讀】2016年11月7日,《網絡安全法》正式通過并公布,將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行業專家對此指出,當前強監管背景下,《網絡安全法》為互聯網金融行業提供了安全運營的法律保障。互聯網金融平臺作為《網絡安全法》規定的網絡運營者,擁有保護投資者信息和資金安全的使命和責任。
為著眼“建設網絡強國”的戰略目標和“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決策部署,促進網絡安全行業發展,不斷提升首都的網絡安力和水平,北京市政府正式批準將每年4月29日設為“首都網絡安全日”。
首都網絡安全日將至 防護網應該如何編織?
當前,網絡安全已成為一個性的議題,沒有哪個國家可以置身其外。歐盟在1月25日發布的安全事務進展報告中指出,網絡*和網絡攻擊是歐盟面臨的主要安全挑戰之一;2016年10月21日,席卷全美的大規模網絡癱瘓讓包括Twitter、《紐約時報》等在內的多家主流網站受到沖擊,這些來自黑客的攻擊為美國的網絡安全敲響了警鐘。
4月7日在海湖莊園會晤中,主席就明確指出:“中美在維護網絡安全方面擁有重要共同利益。雙方要利用好執法及網絡安全對話機制,共同推動和建設和平、安全、開放、合作、有序的網絡空間。”
習強調,“我們要掌握我國互聯網發展主動權,保障互聯網安全、國家安全,就必須突破核心技術這個難題,爭取在某些領域、某些方面實現‘彎道超車’。”核心技術是整個網絡發展和實現安全治理的關鍵和前提,當前建設網絡強國、維護網絡安全必須突破核心技術的瓶頸,從根本上化解網絡安全的困境。
在網絡安全建設和治理進程中,法律是維護網絡秩序以及進行安全救援的重要基本手段。當前,要加快網絡立法進程,進一步完善依法監管措施,化解網絡風險。自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談會召開以來,我國加快了網信領域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在網絡立法、執法和司法等多個領域取得了較大的進步。
2016年11月7日,我國網絡安全領域部基礎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獲準通過,為網絡運行、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網絡信息安全等提供了重要保障,并明確了網絡安全監管體制、預警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強化了網絡安全的法律責任。
今年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民法總則》也強調了對個人信息、數據以及虛擬財產的保護等內容。此外,高法、高檢等機構也通過司法解釋對涉及網絡安全的問題進行了規范。今后的法治建設中,我國還將以《網絡安全法》為基礎進一步出臺和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建設,為網絡安全的發展保駕護航,為網絡治理提供法制保障。
獨行快,眾行遠,當前維護網絡安全推動網絡治理和秩序構建必須加強合作。自2014年以來,中國已經在烏鎮連續舉辦了三屆世界互聯網大會,不僅為的網絡治理提供了的中國方案,也讓中國的治網之道成為網絡安全領域關注的焦點,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的提出更是為網絡秩序構建展現了日益清晰的中國主張。
“一帶一路”倡議正在成為一項覆蓋的合作倡議,互聯互通是該倡議的核心特點,而網絡空間的互聯互通能體現該倡議的這一屬性。“一帶一路”沿線各國發展不平衡,網絡治理能力的差距也比較大,而網絡*、網絡攻擊和網絡恐怖主義等網絡安全的基本內容同樣沖擊著“一帶一路”共同發展的合作效能。
意莫高于愛民,行莫厚于樂民。網絡安全治理同樣要堅持人民為中心的原則,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治理進程中的主體作用,提升參與感以及由此而可能實現的獲得感。“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維護網絡安全是全社會共同責任”。
所以,網絡安全的維護和網絡秩序構建離不開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尤其是在打擊網絡電信詐騙、網絡借貸等與人民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領域。目前,國家所推動的網絡安全學院也已經在多所大學開辦,在青年人中努力培養建設網絡強國和維護網絡安全的大批人才,強化人民群眾的主體作用。
“沒有意識到風險是大的危險。”網絡自身的特點決定了不可能是沒有風險的,互聯網的發展一方面正在造福人類,另一方面也正在威脅人類。當意識到網絡的“雙刃劍”屬性以及安全風險的存在,就要認清風險、分析風險和解決風險,把握其中的規律,找到化解網絡風險和維護網絡安全的有效治理路徑。
(作者范磊系山東政法學院社會穩定研究中心研究員,察哈爾學會研究員;原標題:"4•19"講話一周年:網絡安全是互聯網發展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