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展覽網 媒體導讀】據統計,我國境內應用商店數量超過200家,上架應用近500萬款。截至今年9月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工作組已經評估近600款用戶量大、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App,并向其中問題嚴重的200余款App運營者告知評估結果,建議其及時整改,整改問題達800余個。
11月4日下午,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組織召開APP侵害用戶權益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啟動部署會,將重點對違規收集用戶個人信息、違規使用用戶個人信息、不合理索取用戶權限、為用戶賬戶注銷設置障礙開展規范整治工作。
據工信部相關通知文件顯示,專項整治時間為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分三個階段實施。
整治時間:
一是企業自查自糾階段(通知印發之日起至11月10日)。APP服務提供者對照前述8類問題認真開展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APP分發服務提供者組織對所分發APP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問題的違規應用軟件予以督促整改,拒不改正的應組織予以下架處理。
二是監督抽查階段(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工信部將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APP進行技術檢測和檢查,重點抽測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下載使用量較大的APP產品和分發平臺。對群眾反映強烈、難以接受、認為不合理的APP,工信部將組織電信用戶委員會、中國互聯網協會以及相關媒體機構開展用戶和專家評議。
三是結果處置階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工信部將對存在問題的APP統一進行通報,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具體措施包括責令整改、向社會公告、組織APP下架、停止APP接入服務,以及將受到行政處罰的違規主體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或失信名單等。
據了解,對存在問題的違規應用軟件予以督促整改,拒不改正的將予以下架處理,同時,工信部將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與群眾密切相關的APP進行抽查,也將協同專家與媒體進行評議。
整治對象包括:
1、APP服務的提供者,主要檢查是否存在上述問題。
2、APP分發服務提供者含應用商店和基礎電信企業營業廳等承擔APP分發功能的各類企業,主要檢查是否落實《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
整治工作重點針對問題包括:
1、私自收集個人信息
即APP未明確告知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獲得用戶同意前,收集用戶個人信息。
2、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
即APP收集個人信息,非服務所必需或無合理應用場景,超范圍或超頻次收集個人信息,如通訊錄、位置、*、人臉等。
3、私自共享給第三方用戶信息
即APP未經用戶同意與其他應用共享、使用用戶個人信息,如設備識別信息、商品瀏覽記錄、搜索使用習慣、常用軟件應用列表等。
4、強制用戶使用定向推送功能
即APP未向用戶告知,或未以顯著方式標示,將收集到的用戶搜索、瀏覽記錄、使用習慣等個人信息,用于定向推送或營銷,且未提供關閉該功能的選項。
5、不給權限不讓用
即APP安裝和運行時,向用戶索取與當前服務場景無關的權限,用戶拒絕授權后,應用退出或關閉。
6、頻繁申請權限
即APP在用戶明確拒絕權限申請后,頻繁申請開啟通訊錄、定位、短信、錄音、相機等與當前服務場景無關的權限,騷擾用戶。
7、過度索取權限
即APP在用戶未使用相關功能或服務時,提前申請開啟通訊錄、定位、短信、錄音、相機等權限,或超出其業務功能或服務外,申請通訊錄、定位、短信、錄音、相機等權限。
8、為用戶賬號注銷設置障礙
即APP未向用戶提供賬號注銷服務,或為注銷服務設置不合理的障礙。
2019年以來,相關部門嚴查App獲取用戶權限等問題。1月25日,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決定自2019年1-12月,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9月15日,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發布《移動App違法違規問題及治理舉措》指出,App和SDK(軟件開發工具包)存在六大類問題,并對涉嫌違規的墨跡天氣等企業予以點名。
在為保護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國家先后出臺了《網絡安全法》、《電信條例》和《規范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若干規定》、《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這些文件為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提供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