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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展覽網 政策法規】日前,為規范深圳經濟特區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應用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防范、發現和打擊違法*行為,保護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合法權益,深圳市組織起草了《深圳經濟特區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并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涉及公共安全的重點區域規定全覆蓋系統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雖然是一種公共信息,但也涉及個人隱私,如何平衡公共安全與隱私安全?近年來,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在服務深圳經濟社會發展、保障民生、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深圳市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在規劃建設和管理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安裝范圍和責任主體規定不明確,導致該建未建、不該建亂建、重復建設等現象同時存在,影響了系統發揮其應有作用,亟需立法予以規范。
深圳此次制定的《條例(草案)》明確了各單位的職責分工,市、區政府統籌系統的規劃、建設和資源共享,公安機關負責系統的監督管理,政務數據主管部門負責信息的共享,其他企事業單位依法做好系統的建設、使用和管理工作。
《條例(草案)》明確提出,公共區域安裝系統攝像設備的,應當設置提示標識,標識應當醒目,以保障公眾知情權。《條例(草案)》還在廣東省相關辦法規定的安裝范圍基礎上,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公共區域、重點單位和重要設施應當建設、安裝系統的范圍進行了擴大,如取消了對醫院、學校、農貿市場等場所只限于重要部位或者經營場所安裝的限定,住宅小區不局限于出入口和周界等等。
此外,《條例(草案)》明確要求,系統要對機場、港口、碼頭、火車站、高速公路、主次干道、交通軌道、口岸、廣場、公共交通工具等有關公共區域以及廣播電視、報刊、電信、郵政等重點單位和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供水、供氣、供電等重要設施實行全覆蓋安裝,以確保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系統的管理由所在場所、單位或者設施的使用權人負責。
涉及公民隱私的場所和區域禁止安裝視頻監控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是一把“雙刃劍”,如采集利用不當,會嚴重侵犯個人的隱私。近年來相關的案件屢見不鮮。在信息安全日益嚴峻的形勢下,如何保護自然人隱私和法人、非法人組織合法權益?對此,《條例(草案)》作出以下規定。
《條例(草案)》明確禁止在旅館客房、醫院病房、集體宿舍、公共浴室、衛生間、更衣室、哺乳室等涉及公民隱私的場所和區域安裝系統。涉及公共安全人像及車牌等敏感信息采集的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由公安機關統一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采獲的信息非法進行基于人像、人體及車牌等敏感信息的個人身份識別。人像、人體及車牌等敏感視頻圖像信息用于公共傳播時,應當對涉及當事人個體特征、機動車號牌等隱私信息采取使特定個體無法被識別且不能復原的保護性措施。
緊急情況下利害關系人可查閱監控信息。為提高信息資源利用率,《條例(草案)》建立開放共享機制,規定建設單位應當預留系統聯網接口,配合開展共享聯網工作。
提供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資源共享的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安全保密管理規定,進行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脫敏脫密,保證開放共享信息安全。
違反安裝、建設和使用公共安全系統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條例草案》,應當安裝而不安系統的管理人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個人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直接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責令停產停業。
在涉及公民隱私的場所和區域安裝系統或在規定范圍以外安裝系統,超出滿足自身安全防范需要的情況下,違反安裝使用禁止規定的法律責任包括: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個人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違反治安管理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罰;對涉嫌*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對于違反使用規定、網絡安全規定、禁止規定、信息使用規定、緊急查閱規定等的個人和單位,《條例(草案)》也依據違規嚴重程度作出數額不等的罰款或移送司法機關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