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網 政策法規】8月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深化數字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具體內容如下: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數字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
浙政發〔2022〕20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14號)精神,以數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提升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加快建設現代政府,為實現“兩個先行”提供強大驅動力,現就深化我省數字政府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歷次全會和省第十五次*精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堅持把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數字政府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堅持改革創新、數據賦能、整體協同、安全可控,堅持頂層設計、增量開發、迭代升級和“V”模型方法路徑,充分發揮數字政府建設的先發優勢,充分用好已經搭建的現代政府“四梁八柱”,運用數字技術對政府治理方式、流程、手段、工具進行全方位、系統性重塑,持續創新施政理念、履職方式、服務模式、治理機制,推動公共服務普惠便利化、政府管理透明公平化、政府治理精準高效化、政府決策科學智能化,引領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聚力打造數字變革高地,為奮力推進“兩個先行”提供強大支撐。
(二)總體目標。到2025年,實現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政府運行等政府履職核心業務數字化全覆蓋,數字政府“系統+跑道”體系架構成熟定型,“平臺+大腦”數據底座支撐有力,“頂層設計+基層創新”推進機制更加完善,創新一批具有浙江辨識度和全國影響力的“重大改革+重大應用”實踐成果,形成一批“理論+制度”重大成果,“掌上辦事之省”“掌上辦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基本建成,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數字政府建設在服務國家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戰略,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以數字政府的實戰實效助力實現“兩個先行”。
到2035年,率先形成與數字變革時代相適應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高水平建成“整體智治、唯實惟先”的現代政府,為基本實現高水平現代化和共同富裕提供強大動力和法治保障。
二、以數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職能轉變
(一)構建精準科學的數字化經濟調節體系。對標高質量發展、共同富裕戰略目標,將數字技術廣泛應用于經濟運行監測分析、投資管理服務、財稅金融體制改革等方面,實現數據看得清、研判算得準、隱患管得牢、趨勢想得遠。
全面感知經濟社會發展態勢,推動人口、就業、產業、投資、消費、貿易、區域等經濟治理領域數據的匯聚與連接,打造多源、融合、統一的經濟治理數據庫。
健全經濟高質量發展監測預警調度機制,迭代經濟運行監測分析數字化應用,對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房地產等領域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預警預報,精準研判經濟發展趨勢,提升跨周期政策設計和逆周期調節能力。
強化經濟政策統籌協調能力,持續提升財政、稅收、金融、能源、商務、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數字化治理水平,推動各領域經濟政策有效銜接,提升經濟調節的科學性、預見性和有效性。
(二)構建公平公正的數字化市場監管體系。充分運用數字技術支撐構建新型監管機制,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監管平臺,大力深化“互聯網+監管”,提升監管精準化、協同化、智能化水平,高標準建設全國市場監管數字化改革試驗區,打造營商環境最優省。
構建開放透明可預期的統一市場環境。立足大市場、高質量、優服務、強監管,加強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優化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管理與服務,全面實施極簡登記、“準入準營一件事”、注銷便利化等商事制度改革。強化市場主體大數據動態監測,精準識別、分類施策,有效激發市場活力。推進知識產權全鏈條集成改革、質量強省建設。實施消費維權“一件事”改革,擦亮“放心消費在浙江”品牌。構建公平公正的公路、水路客貨運市場環境。
構建服管融合、精準閉環的新型監管機制。以精細服務助力守法,以精準監管懲治違法。實施市場主體精準畫像,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推進全過程全方位全覆蓋信用監管。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突出重點領域靶向監管,構建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重點工業產品等閉環管理、溯源倒查的智控體系。創新行政指導數字“工具箱”,精準確定包容審慎監管行業和對象,分類實施觸發式監管、輕微違法首違不罰、信用修復等舉措。
提升監管智能化水平。深化市場監管大腦建設,規范“屏、端、儀”等市場監管數字化基礎建設。提升數字貿易跨境監管能力。加快建設全球二維碼遷移計劃示范區,建立完善創新性、引領性的市場規則、監管規則。
(三)構建協同閉環的數字化社會治理體系。推動社會治理模式從單向管理轉向雙向互動、從線下轉向線上線下融合,完善風險預警防控體系,著力提升社會治理各領域的數字化治理能力。
提升社會矛盾化解能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迭代社會矛盾風險防范化解應用,提升網上行政復議、網上信訪、網上調解等工作水平。
提升社會治安防控能力,建設“公安大腦”,深化“雪亮工程”建設,推廣“智安小區”“智安單位”建設應用,推進社區矯正數字化建設,提升社會治安立體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迭代升級公共衛生、自然災害、安全生產、救援指揮、糧食安全、物資保障等應用場景,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分析研判和閉環管控,健全應急救援力量調度指揮體系,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和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能力。
提升基層智慧治理能力,推進基層智治系統和基層智治大腦建設,迭代升級“141”體系,深化“縣鄉一體、條抓塊統”改革。
(四)構建優質普惠的數字化公共服務體系。全面提升公共服務數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斷滿足企業和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破解群眾企業急難愁盼問題,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數字化服務體系。
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改革。發揮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一網通辦”樞紐作用,迭代提升“浙里辦”,推動政務服務線上線下標準統一、全面融合、服務同質,構建全時在線、渠道多元、跨域通辦的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推廣“免申即享”“民生直達”服務方式。推行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提高主動服務、精準服務、協同服務、智慧服務能力。推動山區26縣政務服務便利化,加快消除區域間數字鴻溝。持續推進長三角“一網通辦”。加快為僑服務“全球通”建設,構建便捷高效的跨境為僑服務體系。
提供優質便利的涉企服務。深化“證照分離”“股權轉讓”等改革,探索“一業一證”等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新途徑,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全面推進電子發票(票據)全流程服務和數字人民幣試點改革。扎實推進杭州市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率先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
提升普惠均等的公共服務能力。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面推進“健康大腦+智慧醫療”建設,深化托育、教育、就業、社保、養老、體育、文化等領域改革,建成“15分鐘公共服務圈”,推進居民服務“一卡通”。推進公共法律服務數字化改革,建設覆蓋城鄉、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準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完善退役軍人數字化服務保障體系,健全新時代社會救助體系,開發適應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需求的智能化服務,提升農村交通出行服務數字化水平,推動優質公共服務向基層、特殊人群和欠發達地區延伸。
(五)構建全域智慧的數字化生態環境保護體系。全面推進生態環境數字化改革,提升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和美麗浙江建設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示范。
構建天空地人全感知體系,強化對自然資源要素與生態環境的實時感知和監控,建立健全碳排放動態監測體系。
健全環境網絡全互聯體系,打通國家、省、市、縣四級網絡和政務網、專網,實現跨層級、跨領域的網絡互聯互通。
完善環境數據全流通體系,加強生態環境數據倉建設,推進數據全量歸集和共享使用。
形成環境治理全協同體系,全面加強生態保護跑道建設,打造美麗浙江綜合集成應用和一批多跨協同場景應用,推動生態環境綜合、系統、協同治理。
打造指揮決策全智能體系,建設生態環境領域大腦,實現監測分析評價、預測預警、實時響應和戰略目標管理全智能,賦能美麗浙江建設和污染精準治理。
建立環境管理全統籌體系,實施“雙碳”集成改革,提檔升級河湖長制,推進聯動治水、“五水”智治和林長智治,統籌推進水、氣、土、廢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加強生態修復,健全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態環境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和生態惠民富民。
全域推進國土空間治理現代化,依托省域空間治理數字化平臺,深度開發“空間大腦”,加快構建多規合一、空間利用、空間保護、空間安全等空間治理應用體系。
(六)構建整體高效的數字化政府運行體系。以數據流整合提升決策流、執行流、業務流,推動政府運行流程再造、制度重構、系統重塑,提升監測預警和戰略目標管理能力,支撐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點任務落地見效。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數字賦能“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打造全流程、全閉環的執法監管數字化應用,構建完善職責清晰、隊伍精簡、協同高效、機制健全、行為規范、監督有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打造數字化法治風險閉環管控體系,推進行政決策法治化。強化行政合同審核備案和履約風險防控,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
提升決策指揮能力。整合多源數據資源,拓展各領域動態監測、統計分析、趨勢研判、效果評估、風險防控等應用場景,探索形成用數據說話的循證決策機制。建立共同富裕統計監測體系,對“擴中”“提低”重點群體進行動態監測、精準施策。
提升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能力。加快建設變革型組織,推進“浙政釘”政務協同平臺建設,推動政府組織體系整體化、扁平化,實現重要工作指令“一鍵觸達”。加快政府系統數字機關建設,全面提升內部辦公、機關事務管理等共性辦公應用水平。健全疫情防控、杭州亞運會等重大任務科學決策、精準執行、風險預警、服務保障、績效評價的高效落實機制,實現多跨協同、量化閉環。
提升行政監督能力。以數字化手段固化行政權力事項運行流程,推進公權力行使全生命周期在線運行、留痕可溯、監督預警。創新“多督合一、督幫一體”的督查體系,運用“互聯網+督查”“四不兩直”等督查手段,強化政府效能智慧管理,推動“干事畫像”與“干部畫像”深度融合,實現政府重點工作推進整體化、評價體系透明化、督幫機制良性化。推進審計常態化“經濟體檢”改革,提升審計監督效能。
提升政務公開水平。推動全省統一的政府信息公開業務數字化應用建設。依托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建設全省統一、分級分類、共享共用、動態更新的政策文件庫,推動政策信息集成智能發布,變“人找政策”為“政策找人”。充分發揮政務新媒體傳播優勢,加強政務新媒體管理和規范化建設,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等重點信息協同發布和政務輿情回應。暢通政民互動渠道,推動各類民意服務平臺數據整合共享,構建統一的智能化政策問答平臺,提供智能、及時的政務問答服務,提高民意大數據輔助決策水平。
三、以數字政府建設助推數字浙江發展
(一)撬動數字經濟發展。發揮數字政府海量數據和豐富應用場景優勢,利用數據資源推動研發、生產、流通、服務、消費全價值鏈協同,促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助推數字經濟“一號工程”升級版。
激發數字經濟發展活力。以惠企政策精準直達、減稅降費、普惠金融等數字化應用優化營商環境,準確把握行業和企業發展需求,精準輸出政策、要素、工具、數據,創新生產流通、投資消費、開放合作、科技創新、企業服務、要素保障等領域數字化治理與服務模式,更好滿足數字經濟發展需要,助力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
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以“浙江公平在線”為牽引深化平臺經濟數字治理,全面提升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服務能力。強化以信用為基礎的數字經濟市場監管,創新政企協同、部門協同、社會共治的監管服務機制,提升以網管網、以算法對算法等數字化監管能力,引導算法應用向上向善,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
壯大數據服務產業。鼓勵企業開放搜索、電子商務、社交等數據,推動公共數據和產業數據融合匯聚、深度開發,促進數字技術在數據匯聚、流通、交易中的應用,進一步釋放數據紅利,實現數據價值化。
(二)驅動數字社會建設。以數字政府建設促進數字技術與社會發展全面融合,著力普及數字設施、優化數字資源供給,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運行方式創新,構筑全民暢享的數字生活。
推動數字化服務普惠應用。以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和“浙里康養”“浙里善育”等重大應用建設,豐富泛在化數字化服務終端,擴大優質公共服務資源輻射覆蓋范圍。推進民生領域數據資源匯聚共享開放,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互聯網+公共服務”,創新提供服務模式和產品,推動購物消費、居家生活、旅游休閑、交通出行等各類場景數字化。
助推數字城鄉融合發展。以“城市大腦”建設推進城市運行“一網統管”,提升城市治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以強村富民鄉村集成改革促進農民增收,助力景寧、嵊泗等山區、海島縣探索高質量發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
深化“四治融合”基層治理體系,加快建設社會治理共同體。推動政府社會治理、公共服務數字化應用集成貫通到未來社區、未來鄉村、城鄉風貌樣板區,全省域推進共同富裕現代化基本單元建設。
(三)營造良好數字生態。發揮數據要素關鍵作用,推動數據全面融入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和社會服務管理等各個環節,驅動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各領域系統重塑,推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社會治理方式的變革。
率先形成數據基礎制度體系。加快探索數據產權制度、數據流通和交易制度、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數據治理制度,全面激活要素潛能。
加快實現數據市場化突破。通過數據要素市場化改革,推進數據價值化。開展產業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試點,支持杭州、寧波、溫州探索區域性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試點。依法依規推動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數據跨境流動試點。
培育數據要素市場主體。以數字政府建設撬動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應用創新,鼓勵研發數據技術、推進全社會數據融合應用,通過實質性加工和創新性勞動形成數據產品和服務。積極參與國際數字規則制定,培育數字經濟新型組織模式,高質量辦好世界互聯網大會。
構建多方協同數字政府網絡安全治理模式,守住安全底線,明確監管紅線,為數字化發展營造安全可靠環境。
四、構建“平臺+大腦”支撐體系
(一)構建開放共享的數據資源體系。
完善數據管理機制。強化政府部門數據管理職責,明確數據歸集、共享、開放、應用、安全、存儲、歸檔等責任,形成推動數據開放共享的高效運行機制。完善公共數據目錄體系,優化基礎數據庫、各類專題數據庫,細化完善數據地方標準,加快構建標準統一、管理協同、安全可靠的全省一體化政務大數據體系。加強對政務數據、公共數據和社會數據的統籌管理,全面提升數據共享服務、資源匯聚、安全保障等一體化水平。
加強數據高效歸集共享。推進數據歸集擴面提效,充分對接國家平臺,探索利用聯邦學習、多方安全計算等新型技術,實現稅務、海關、金融等國家垂直管理部門數據按需歸集共享。深化推進“一數一源一標準”全生命周期治理,統籌建設數據治理分類分級標準,加強問題數據跨層級閉環處置。充分發揮“數據高鐵”作用,推動公共數據精準、高效、權威共享。推動長三角區域公共數據共享,完善數據流轉處置閉環機制。
深入推進公共數據開發利用。迭代完善公共數據開放平臺,建立健全公共數據有序開放和安全利用管理機制,分類分級開放公共數據,充分挖掘數據要素價值。制定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辦法,開展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推進社會數據“統采共用”,促進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融合應用創新,鼓勵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利用公共數據依法開展科學研究、產品開發、數據加工等活動。
(二)構建智能高效的應用支撐體系。推進國家統一身份認證、電子證照共享服務、電子數字檔案資源、財政電子票據服務、統一公共支付、信用信息公共服務、空間地理信息、電子印章等公共組件共建共享。加強滿足全省共性需求的基礎性智能化組件開發,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機制,鼓勵市場主體參與,打造全省智能“工具箱”。創新探索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型技術在數字政府領域的運用。推進數字政府系統“大腦”和重點領域“大腦”建設,構建各領域業務知識圖譜,綜合集成算法、數據、模型、智能模塊等數字資源,形成數字政府建設的能力中心和動力中心。迭代完善一體化數字資源系統(IRS),構建數字資源智能化總賬本,實現數字資源“一本賬管理、一站式瀏覽、一攬子申請、一平臺調度、一體化生產、一張網管控”,提升數字資源利用效能。
(三)構建集約可靠的云網基礎設施體系。推進政務外網改造升級,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擴展到公共服務相關企事業單位,探索建立電子政務內外網數據合規交換機制。迭代升級全省統一的電子政務視聯網,逐步將視聯網接入范圍擴展到關鍵社會組織機構,建設全省統一的視頻共享平臺。提升政務云服務能力,按需打造特色行業云,探索建立政務云資源統一調度機制,加強一體化政務云平臺資源管理和調度。
五、構建數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
(一)強化安全管理責任。進一步強化政府部門數據管理職責,健全網絡安全工作責任體系,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形成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協同聯動機制。強化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監管,切實防范公共數據篡改、泄露和濫用。加強對參與政府信息化建設、運營的企業等合作單位的規范管理。構建數據安全防護能力評估指標體系,確保數據安全管理工作可量化、可追溯、可評估。
(二)落實安全制度要求。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全面貫徹《浙江省公共數據條例》,健全數據歸集、治理、共享、開放、授權運營、安全管理等制度。建立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制度,完善網絡安全標準規范。探索建立首席網絡安全官制度。
(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構筑公共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防護體系,推進數據加密、數據脫敏、數據水印、數據備份、數據溯源、隱私計算等技術能力全面應用,強化網絡安全主動防御能力、監測預警能力、應急處置能力、協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云、網、終端、數據、應用防護能力。強化個人信息保護,加強數據安全業務培訓、技術防范和應急演練。
(四)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加強自主創新,支持企業、科研院校自主研發核心產品和設備,加大信息技術應用研發創新力度,加快數字政府建設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統籌建設數字政府關鍵基礎設施,強化安全可靠技術和產品應用,切實提高自主可控水平。建立健全新技術、新應用安全評估機制,以及算法的審核、運用、監督管理制度和技術措施,保障新技術新應用的安全可控。
六、構建數字政府建設理論和制度體系
(一)創新數字政府建設協同機制。明確運用新技術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推進政府部門規范有序運用新技術手段賦能管理服務。推動技術部門參與業務運行全過程,鼓勵和規范政產學研用等多方力量參與數字政府建設。健全完善政務信息化建設管理會商機制,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的統籌管理,探索建立綜合論證、聯合審批、綠色通道、績效評估、動態調整等項目建設管理新模式。加強數字政府領域重大改革(重大應用)“一本賬”統籌管理,落實“一地創新、全省共享”機制。加大財政保障力度,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建立多渠道投入的資金保障機制。推動數字普惠,加大對山區26縣數字政府建設的支持力度,加強對農村地區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擴大數字基礎設施覆蓋范圍,優化數字公共產品供給。制定科學的項目評估評價指標體系,建立項目經費與績效評估掛鉤機制。依法加強審計監督,對項目的績效管理情況開展審計監督和審計評價。
(二)健全數字政府建設理論和制度體系。
完善法律法規制度。全面建設數字法治政府,依法依規推進技術應用、流程優化和制度創新,消除技術歧視,保障個人隱私,維護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利益,形成對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明確指引。加快推進完善與數字政府建設相適應的法律法規框架體系,推動及時修訂和清理現行法律法規中與新時代治理需求和數字政府建設不相適應的條款,將數字化改革經驗成果及時上升固化為制度規范。
健全標準規范。推進數據開發利用、系統整合共享、共性辦公應用、關鍵政務應用等標準制定,持續完善已有關鍵標準,推動構建多維標準規范體系,打造一批引領全國乃至全球的標準規范“最高規則”。加大數字政府標準推廣執行力度,建立評估驗證機制,提升應用水平,以標準化促進數字政府建設規范化。研究設立數字政府標準化技術組織,統籌推進數字政府標準化工作。
完善理論體系。運用“一件事”“V”模型技術方法、業務協同模型、數據共享模型、“三張清單”等方法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及時總結提煉建設過程中的理念、思路、方法、路徑,形成具有普適性的數字政府理論體系。
七、全面加強黨對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于數字政府建設各領域各環節,貫穿于政府數字化改革和制度創新全過程,確保數字政府建設正確方向。各級政府要履行數字政府建設主體責任,謀劃落實好數字政府建設各項任務,統籌好數字政府建設全鏈條全過程,主動向黨委報告數字政府建設推進中的重大問題,在黨委領導下,及時研究解決影響數字政府建設重大問題。各地、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履職盡責,將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好任務分解,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健全推進機制。建立健全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協調機制,在省數字化改革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數字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省政府領導任組長,辦公室設在省政府辦公廳,負責統籌指導協調、組織推進落實全省數字政府建設各項任務。各地、各部門要建立相應協調機制,強化應用銜接、數據共享、業務集成,密切配合,加強溝通對接,突出橫向聯動和縱向貫通,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首席數據官制度。依托高校、研究機構、高新技術企業,建立數字政府研究機構,培育數字政府開源創新平臺、數據開放創新應用。
(三)提升數字素養。加大政府數字化專業人才引進力度,加快建立數字政府領域高層次、復合型人才培育機制。建立完善數字政府培訓課程體系,定期對全省政府系統各級干部進行數字化業務能力培訓,提升干部隊伍塑造變革能力,培養造就一大批數字意識強、善用數據、善治網絡的干部,為全面增強數字政府建設效能提供重要人才保障。進一步發揮數字政府建設專家委員會作用。引導和鼓勵高校、科研機構設置數字政府相關專業。
(四)強化考核評價。圍繞數據賦能和制度重塑等要求,迭代完善數字政府考核評價體系,建立長效評價機制,不斷豐富五星評價法內涵外延,固化數字政府綜合評價制度成果和理論成果。加強第三方評估、社會監督評價,不斷提升數字政府應用效能和滿意度。定期開展督促檢查和經驗交流活動,推廣典型應用,鼓勵基層創新,建立容錯和獎懲機制。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