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爾重工IPO項目投資額成謎 未批先產或違環保規定
律師認為,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屬于監管機構重點監管事項,因此,募投項目未經環保驗收或審批便擅自開工,涉嫌違反《環境保護法》第三十六條、《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
■本報見習記者 朱文達
于2010年1月28日登陸資本市場的泰爾重工(6.77,0.03,0.45%)(002347.SZ)受到投資者的質疑,因其IPO募投項目在募集到資金后遲遲未能達到投資進度,也未能實現預期效益,而且公司IPO*募投項目高性能聯軸器及精密剪刃生產線數控化擴建改造項目(以下簡稱,高精控改造項目)的實際投資額也存在疑問。
除了上述疑問,泰爾重工高精控改造項目甚至存在未審批便提前半年上馬開工投產。2012年7月,安徽省環保廳以環建函〔2012〕708號文同意泰爾重工高精控改造項目進行試生產,而泰爾重工卻早在2012年1月1日便已達產,半年共實現389.98萬元效益。此舉或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
募投項目未實現預期效益
位于安徽馬鞍山的泰爾重工,是一家主要從事十字軸式萬向聯軸器、鼓形齒式聯軸器、剪刃等三大系列產品生產經營的企業,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登陸資本市場。目前,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董事長兼總邰正彪,持股比例為48.88%。
早在未上市之前,泰爾重工便啟動了*募投項目高精控改造項目,而先前投入的資金于公司上市之后的2010年2月23日用募集資金進行置換。
資料顯示,高精控改造項目的建設期為14個月,項目達產后,公司每年可新增營業收入49,625萬元,新增利潤總額8,699.29萬元,按25%企業所得稅計算,可增加稅后利潤約6,524.47萬元。
2010年-2011年,泰爾重工高精控改造項目的投資進度分別達86.12%、96.29%,但均未實現效益。
到了2012年末,泰爾重工高精控改造項目的建設期截止日為2011年12月31日,而投資進度為96.54%,實現效益578.76萬元。
可見,泰爾重工募投項目的投資進度不僅逾期,且遠未達到預期效益。對此公司在年報中解釋稱,募投項目投產時間較短,業績釋放需要時間,同時也受國內外經濟形勢的影響。
募投項目實際投資額成謎
企業上市之后而募投項目未達進度甚至未能實現預期效益,這種現象在資本市場并不少見,但泰爾重工募投項目的實際投資額也存在疑問,令人不解。
資料顯示,高精控改造項目原計劃的投資總額為20,260萬元,并于2011年度使用超募資金調增募集資金項目投資額5,020萬元,自此該項目調整后的總投資額為25,280萬元。截至2012年末,累計投入24,405.68萬元,投資進度為96.54%。
而安徽省環保廳于2013年4月19日的數據顯示,泰爾重工高精控改造項目于2010年6月開工建設,工程實際總投資26367.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90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2.62%。
環保局公開的泰爾重工高精控改造項目的實際總投資額比泰爾重工調整后的總投資額還多出1,087.5萬元,到底是泰爾重工向環保部門申報的數據有誤,還是泰爾重工的總投資額又增加了,如果總投資額再次增加為何未見公司進行公告?
項目未審批便開工生產?
相對于募投項目未實現預期效益和實際投資額所存在的疑問,該項目甚至存在未審批便先開工生產之嫌。
安徽省環保局數據顯示,安徽省環保局于2008年3月以環評函〔2008〕24號文件對泰爾重工高精控改造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了批復,并于2012年7月在以環建函〔2012〕708號文同意該項目進行試生產。
但泰爾重工2012年半年報卻顯示,高精控改造項目于2012年1月1日達產,半年共實現389.98萬元效益。
安徽省環保局于2012年7月才批準泰爾重工高精控改造項目進行試生產,為何泰爾重工未經審批便提前半年上馬開工生產,此舉是否違反相關規定?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試生產申請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建設單位方可進行試投產。
7月12日,記者泰爾重工,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上述募投項目于2011年底便投產,當記者問及投產之時是否有環保部門的驗收批文,其表示“肯定有”。
對此,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厲健律師認為,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屬于監管機構重點監管事項,因此,募投項目未經環保驗收或審批便擅自開工,不僅涉嫌違反《環境保護法》第三十六條、《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同時還涉嫌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泰爾重工IPO項目投資額成謎 未批先產或違環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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