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對于各種建筑物和設備的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在國內,一直以來對直擊雷的發生采取了許多有效的防護措施,但對感應雷的破壞性,在近期才開始引起重視。事實上,感應雷的破壞同樣造成每年各系統為數不小的損失。目前氣象系統信息多通過計算機網絡傳送,一旦產生感應雷破壞,后果十分嚴重。
要發揮zui有效及zui完整的避雷功能,使電子設備免受因感應雷或開關動作而產生的瞬間過電壓所破壞,必須考慮各類傳輸線,包括:電源進出入線、數據、訊號及線,此外如有程控交換機也要裝上適當的防雷器。
要發揮良好的避雷功能,一個
防雷器必須具備以下各點:
(一)相容性一個理想的防雷器應不會對其所保護的設備或線路造成任何干擾及中斷現象。
廠家必須提供以下技術規格以確保防雷器*不會干擾被保護設備的性能:
(二)能承受高電流雖然雷電電流可高達20萬安培,但一般二次感應電流不會超過10000安培,因此防雷器必須能承受zui少10000安培的瞬間電流通過。
(三)低“通過”電壓防雷器必須能把瞬間尖峰電壓降至一般電子設備所能承受的范圍,即低于二倍于設備的尖峰電壓(約700V)。
(四)全面保護
電源防雷器必須能提供以下每一種的保護作用:相對地、中對地及相對中。
(五)操作狀態顯示無論是在正常工作狀態、功能減退狀態或發生故障時,都應能在面板上清楚顯示出來。
(六)遙測功能當防雷器發生故障時能透過遙測干觸點把故障狀態通知遠端的監察中心。
(七)反復使用及長壽命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可經受多次雷擊后仍能反復使用,而且其自身工作壽命必須長達20年以上。
以上為有關防雷技術的基礎理論。而國內外生產開發防雷產品的廠家有近40多家,但多為“消雷器”,且因其設計思路簡單和追求造價低廉,并未真正發揮有效作用。如何使我國防雷工作提高層次,與研究水平和*標準同步,是需要各部門共同努力的方向。
另外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已漸近雷雨季節,如何使防雷器在實際工作中發揮作用,減少雷害造成的經濟損失,是擺在氣象部門及其他各單位面前刻不容緩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