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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網 企業關注】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發布山西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引導性建議,建議用工業窯爐焚燒危險廢物的、利用柔性填埋場填埋危險廢物的、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的、廢礦物油、廢油桶及油漆桶再生利用、廢煙氣脫硝催化劑再生的項目以及廢油收集項目謹慎投資。
關于發布山西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引導性建議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1〕47號)要求,優化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促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產業健康有序高質量發展,現向社會公開發布我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建設情況,為社會資本投資提供引導性建議。
一、全省危險廢物產生、利用和處置基本情況
一是危險廢物產生量逐年增加。“十三五”以來,隨著國家對危險廢物法規政策的完善細化,危險廢物的環境監管逐步深入化、全面化,相關企業對危險廢物的重視程度也越來越高。全省危險廢物(不含醫療廢物,下同)產生量逐年增加。截至2023年底,全省危險廢物產生量為456.6萬噸,較“十三五”末增長39.4%,其中自行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約139.3萬噸,委外利用處置量約317.3萬噸。
二是危險廢物產生類別突出。全省主要產生39大類危險廢物(不含醫療廢物),其中HW11精(蒸)餾殘渣、HW17
表面處理廢物、HW18焚燒處置殘渣、HW02醫藥廢物、HW09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以及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產生量較多,占比達到91.64%。
三是利用處置能力逐年增強。我省“十三五”末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為176.6萬噸/年。截止2024年6月,共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持證單位85家,核發經營規模約405萬噸/年,其中綜合利用規模約295萬噸/年,主要利用類別為廢礦物油、精(蒸)餾殘渣、廢
催化劑及含鉛廢物;處置規模約110萬噸/年,主要處置方式為回轉窯焚燒、填埋及水泥窯協同焚燒處置。
二、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投資引導性建議
為改善我省危險廢物處置能力過剩、部分類別能力不足的局面,鼓勵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危險廢物焚燒處置殘渣等綜合利用能力空缺的綜合利用項目落地;鼓勵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率不高的利用項目進行提檔升級;原則上不鼓勵新(擴)建以省外危險廢物為主要原料的利用處置項目;不鼓勵新建危險廢物類別利用處置能力明顯富余的利用處置項目。
建議對以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建設項目謹慎投資:利用工業窯爐焚燒危險廢物的、利用柔性填埋場填埋危險廢物的、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的、廢礦物油、廢油桶及油漆桶再生利用、廢煙氣脫硝催化劑再生的項目以及廢油收集項目。
請投資者理性判斷我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市場,在投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時,充分做好項目可行性論證和市場調研,防范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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