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防展覽網 政策法規】為通過立法進一步強化停車管理與服務,提升城市形象,《西安市機動車停車條例(草案)》27日提交市十六屆人大*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初審。
道路停車泊位應逐步減少,確保行車空間和安全
據悉,近年來,西安市機動車保有量持續快速增長,目前已突破400萬輛,停車泊位(含郊縣)約299萬個,停車矛盾十分突出,機動車亂停亂放、停車管理混亂等問題日益增多。
《條例(草案)》從源頭入手,進一步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和建設、停車場管理,規范機動車停車行為等,從體制機制、規劃建設、執法管理等方面,提升和完善停車管理與服務水平。審議時,市人大監察司法委認為,道路停車泊位應逐步減少,在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混合的道路上不得設置停車位,以確保行車空間和安全。委員們還反映,調研中有群眾建議,由于部分街道的人行道寬度有限,在人行道“紅線”內不能設置停車位,以保障行人的通行空間。有的建議,道路周邊有停車場的不要在道路上設置停車位,應引導車輛進入停車場,提高存量停車設施利用效率。
推進有條件區域,積極參與錯時共享停車
關于錯時共享停車問題,委員會審議認為,通過盤活優化停車資源,建立錯時共享、有償使用的停車資源共享機制,已成為緩解城市停車供需矛盾,特別是解決醫院、老舊住宅小區等重點區域停車難的一項良策。但《條例(草案)》對錯時共享停車僅停留在“鼓勵”的宏觀導向層面。調研中了解到,絕大多數停車資源供給方基于管理成本、安全風險等因素,參與共享的積極性并不高。建議《條例(草案)》寫入建立停車資源整合協調制度等內容,由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停車資源整合利用的指導性意見,推進有條件的區域積極參與錯時共享停車。共享停車泊位的收費標準、利益分配和管理責任等事項由停車需求者、停車服務組織、停車泊位權利人和相關服務方等協商確定。
我市部分市政道路周邊、停車場內長期停放無人認領的汽車。這些車輛長期占用有限的道路、停車場資源,給市民生活出行帶來不便。委員會建議在《條例(草案)》中對“僵尸車”處置予以明確,從制度安排上應根據不同情形,規定不同的處理方式。比如:機動車已達到報廢標準且占用停車設施,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限期自行申請報廢;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逾期未處理或者放棄車輛所有權的,機動車所有人不明或者無法通知的,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予以收繳并強制報廢。
打造智慧停車產業,細化停車位異地補建規定
打造智慧停車產業,已是勢在必行,委員會建議《條例(草案)》對智慧停車作出規定,比如停車管理信息系統的建立、對停車場的智能化要求等。明確停車服務組織應按照停車場智能化管理要求,運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對停車設施、設備及時升級改造,逐步實現停車數據采集、停車引導、空余車位實時顯示等智能化功能,并實時準確地將有關信息向停車管理信息系統上傳,以便提高停車資源利用效率。此外,委員會還建議《條例(草案)》對建筑物外立面與道路紅線范圍內停車管理作出規定;對“建設單位應按照所缺機動車停車泊位數進行易地補建”的規定進行細化,明確具體措施。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智慧城市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智慧城市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智慧城市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