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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網 行業標準】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民政部印發《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和《中華環保聯合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由中華環保聯合會歸口,上海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的《城鎮污泥智慧管理系統數據采集技術規程》團體標準,經多次調研、內部討論、召開專家技術審查會等多項工作,數易其稿形成了征求意見稿。為保證標準的科學性、嚴謹性和適用性,現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郵箱acef_chs@163.com。
城鎮污泥是城市水環境治理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生活
污水處理、給水廠凈化、黑臭水體治理、湖泊清淤過程產生的污泥。城鎮污泥處置不當,極易造成二次污染,因此是監管的重要對象。隨著城市“廠網河(湖)岸”全要素水環境治理工作的開展,市政污泥、管渠污泥、河湖底泥等城鎮污泥量大幅增加。而城鎮污泥處理普遍存在承運單位、處置單位多而雜、監管單位多、監管機制不同等一系列問題,從而導致城鎮污泥時空量質數據不全面、信息不統一、“小、散、亂、污、低”弊端明顯。
隨著大數據等技術在環境治理中的應用,城市水環境治理逐漸向全流域、全城市綜合治理一體化管家式發展,一體化“水管家”系統考慮供排水一體及“廠-網-河-湖”的有機聯動,建立全面的信息化管理平臺。而水環境檢測感知網絡,即通過人工監測、自動監測等各種方式, 形成水環境智能感知體系,是信息化管理的根本。但針對水環境治理過程產生的城鎮污泥檢測指標和數據采集規范,國內只有污水污泥具有相關標準,且主要集中于污泥評價、污泥處理、資源化利用處置方面,缺乏其他城鎮污泥以及污水污泥運輸環節和處理環節統一的管理指標和數據采集方法。因監管手段不一、標準不統一、協同管理困難等原因,以土地利用為主要處置方式的污泥偷排偷倒等違規事件成為環保督察的重災區。因此,建立城鎮污泥智慧管理系統數據采集統一技術規范,結合信息化管理平臺,可實現不同行業、部門關鍵信息管理和共享,有效避免以上問題。同時,城鎮污泥數據采集技術的規范,是實現我國城市水環境綜合治理智慧化發展必要技術支撐。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 1 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參考GB 4943.1 信息技術設備安全;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 23486-2009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園林綠化用泥質;GB 24188-2009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泥質;GB/T 25070 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安全設計技術要求等文件內容編制。
本文件規定了城鎮污泥智慧管理系統數據采集的基本規定、數據采集技術、數據采集設備、數據采集內容、數據傳輸、數據安全。本文件適用于城鎮污泥處理處置智慧管理系統數據采集。
數據采集技術:
主要對城鎮污泥智慧管理系統數據采集方式如人工采集和自動采集、數據采集模式如集中采集和分散采集、外部數據交互、邊界防護要求等內容進行規范。
數據采集設備:
主要對城鎮污泥智慧管理系統數據采集所涉及的采集設備性能、設備訪問接口等內容進行了規定。
數據采集內容:
主要對城鎮污泥在污泥收集、污泥運輸、污泥處理、污泥處置等全過程智慧管理系統涉及的數據指標進行了規范。
數據傳輸:
主要對城鎮污泥智慧管理系統采集的數據傳送方式、網絡選擇和通信規約進行了規范。
數據安全:
主要對城鎮污泥智慧管理系統數據采集安全進行了規范。
本規程主要用于指導城鎮污泥處理處置智慧管理系統數據采集,明確了城市污水污泥、給水廠污泥、管渠污泥和河湖底泥等在產生、運輸、處理和處置階段的數據采集技術、數據采集設備、數據采集內容、數據傳輸要求、數據安全要求,保障了城鎮污泥處理處置數據采集的統一性、準確性、安全性,提高了污泥智慧管理系統數據的采集效率,填補了污泥智慧管理系統數據采集技術方面的空白,推動了物聯網技術在污泥監管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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