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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網 政策法規】《山東省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解讀如下:
一、出臺《管理辦法》背景是什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總局有關數字經濟、平臺經濟的要求,去年省局向省功勛榮譽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擬組織開展山東省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以下簡稱網監示范區)創建工作,旨在通過示范區創建,著力推動省縣域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能力和水平提升,促進全省平臺經濟和網絡市場健康持續發展,助力恢復和擴大線上消費。今年1月,省表彰領導小組辦公室函復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同意開展網監示范區創建,并要求推動考評體系精簡高效,統籌設置考評指標體系,改進測評辦法和創建培育過程。為落實上述工作,結合省市場監管局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和“四抓四提”作風建設相關要求,制定出臺《管理辦法》,進一步提高省網監示范區創建的規范性。
二、《管理辦法》出臺的必要性?
出臺《管理辦法》主要基于以下三點考慮:一是落實相關部署要求的重要舉措。總局印發的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管理辦法要求,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在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示范區創建工作時,參照總局辦法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今年1月,省局印發《2023年“放心消費在山東”深化提升十大行動方案》,將創新開展省級網監示范區創建作為十大行動之一,并明確提出制定創建辦法,以縣區政府為主體,選擇縣區開展試點。二是出臺《管理辦法》是開展示范區創建的重要抓手。《管理辦法》明確了省級網監示范區創建的主要任務和工作原則,系統地規定了示范區創建申報、評估、認定的程序性規定和實體性要求,建立了示范區管理機制,強化了后續常態化監管,為落實放心消費十大行動相關要求做好制度保障,為各地高質量開展示范區創建提供根本遵循,為下步推進評估驗收和長效管理打下堅實基礎。三是出臺《管理辦法》是評估創建效果的重要依據。《管理辦法》配套了示范區創建評估指標體系,用于評估創建主體在促進發展、規范監管、優化服務、探索創新、綜合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該體系的每項指標均有具體說明和打分標準,并明確了評價方式及數據或資料來源,既便于最終的評估驗收操作,也有利于創建地自我評價、對標對表、靶向發力,持續推動示范區創建落到實處。
三、《管理辦法》規定的網監示范區創建原則是什么?
示范區創建遵循自愿申報、自主創建,嚴格認定、動態管理,鼓勵創新、示范引領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依照規范的程序進行。
四、《管理辦法》主要內容有哪些?
《管理辦法》共24條,闡釋了省級網監示范區的創建“促進網絡市場規范健康持續發展”的根本宗旨,在此基礎上,定義了示范區的概念,規定了工作原則、創建主體、申報條件和創建周期,明確了創建評估、認定的程序和要求,建立了動態管理機制等。
同時,《管理辦法》配套了《山東省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評估指標體系》。該體系按照“以全國示范區創建指標體系為基本框架,兼顧區縣實際,突出山東特色”的原則,在指標設計上,采用定性指標與定量指標相結合的方式,共設立5個一級指標、10個二級指標、42個三級指標,定量指標主要用于評估“促進發展”相關工作,定性指標主要評估相關工作是否開展、相關制度機制是否建立健全。
五、《山東省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評估指標體系》具體指標有哪些?
5個一級指標為“促進發展”、“規范監管”、“優化服務”、“探索創新”、“綜合保障”。
(一)“促進發展”部分,包括發展規模、發展質量2個二級指標,網絡零售額同比增速、網絡零售額同比增速超過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速、網絡交易經營者數量占市場主體比重、新增規模以上網絡交易經營者數量、快遞業務同比增速、網絡市場消費貢獻度、網絡市場就業貢獻度、網絡市場稅收貢獻度、存續時間2年以上的網絡交易經營者占比、有特色網絡市場產業10個三級指標。
(二)“規范監管”部分,包括完善監管、規范執法2個二級指標,強化智慧監管、發揮信用監管基礎作用、建立健全協同監管、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構建社會共治格局、健全規范網絡執法辦案制度機制、嚴厲查處涉網違法案件、依法依規依程序辦理涉網違法案件、運用網絡交易監管平臺提升涉網案件辦理精準性、有效性9個三級指標。
(三)“優化服務”部分,包括服務網絡經營、服務網絡消費2個二級指標,提供便民利企服務、支持品牌建設質量提升、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強化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積極開展網絡消費教育和消費警示、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網絡消費投訴、健全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積極開展電子商務領域放心消費創建、督促指導網絡交易經營者建立并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制度9個三級指標。
(四)“探索創新”部分,包括創新工作、創新效果2個二級指標,強化網絡市場監管的創新性實踐,創新開展網絡市場監管實踐,創新開展網絡市場服務實踐,促進平臺經濟、數字經濟發展的創新實踐,創新工作得到市級以上黨委、政府和國家、省有關部門的認可,創新工作被省級、市級以上媒體宣傳報道,創新工作形成制度化、標準化成果7個三級指標。
(五)“綜合保障”部分,包括組織機制保障、工作基礎保障2個二級指標,統籌推動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工作、完善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機構保障、建立工作機制推進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工作、建立高素質專業化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隊伍、完善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財政和物資保障、完善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信息化保障、強化普法宣傳7個三級指標。
六、《管理辦法》規定的網監示范區的創建主體有哪些?
縣級人民政府、省級及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是示范區的創建主體
七、《管理辦法》規定的申請創建示范區應當符合哪些基本條件?
(一)網絡經濟基礎較好。有完整的網絡經濟建設和發展規劃,有明確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有一定的網絡經濟產業規模,或者網絡經濟有鮮明產業特色和較大發展空間。
(二)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工作扎實。有良好的網絡市場秩序和營商環境,有健全的網絡市場監管體制機制,能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網絡市場服務。
(三)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創新能力較強。有較強的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創新意識,有創新的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理念模式、體制機制或者工作舉措等。
八、《管理辦法》規定創建示范區申報流程是什么?
創建主體填寫《山東省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申報表》,并將創建方案和相關材料于每年4月底前報所在地市市場監管局。
各市市場監管局收到申報材料后,應當在1個月內按照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每年5月底前報送省市場監管局。
九、《管理辦法》規定示范區創建周期一般為多長時間?
經省市場監管局同意后,創建主體開始創建活動。創建活動周期一般不超過2年。條件成熟的,創建主體可以對照創建方案和評估指標體系進行自評。自評合格的,填寫《山東省網絡市場監管與服務示范區創建評估申請表》,并將申請表、自評報告和相關材料報所在地市市場監管局。
十、《管理辦法》對示范區的撤銷是如何規定的?
示范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場監管局將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約談、警示,直至取消其示范區資格:
(一)發生擾亂網絡市場秩序的重大事件或者食品藥品重大安全事故,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
(二)提供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騙取示范區認定。
(三)檢查指導中發現工作明顯下滑、不再具備示范引領作用,或者存在其他突出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