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網 政策法規】 為深入實施數字經濟創新提質“一號發展工程”,持續推進產業數據價值化改革走深走實,壯大數據要素市場主體,浙江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組織編制了《關于推進浙江數商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經省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附件1
關于推進浙江數商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實施數字經濟創新提質“一號發展工程”,充分發揮浙江在數據產業和數據資源的雙重優勢,持續推進產業數據價值化改革走深走實,壯大數據要素市場主體,堅持先行先試、市場主導、聚焦特色、安全合規的原則,培育浙江數商群體,夯實算力產業數據服務基礎,有力支撐算力強省建設和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培育對象
浙江數商,是指在浙江省內注冊登記,以數據作為業務活動的主要對象或主要生產原料,促進數據要素價值實現的經濟主體。重點支持浙江數商從事數據技術服務、數據產品開發、數據流通服務、數據安全保障、數據平臺運營服務等重點業務,促進浙江數商進入數據要素市場進行數據交易。
1.數據技術服務。主要包括提供數據工具、數據集成、數據加工處理、數據治理、數據分析等技術服務。重點支持浙江數商提供以下產品和服務:數據庫、數據工具等數據基礎產品和服務;采集、校驗、匯總等數據資源集成產品和服務;數據清洗、轉換、整合等數據加工處理產品和服務;數據標準規范、規范建模、數據管理、監控審計等數據治理產品和服務;數據挖掘、算法建模、商業智能等數據分析及算法產品和服務。
2.數據產品開發。主要包括利用依法合規獲取和產生的數據,結合相關應用場景和算法,形成可交易、產權界定清晰的數據集、數據模型、數據接口、算法應用等數據產品的業務。重點支持浙江數商提供以下產品和服務:滿足用戶決策需要的數據分析和可視化產品;直接加工數據形成的新數據集、衍生數據集等;人工智能生成語音、圖像和自然語言等數據內容及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的智能數據產品。
3.數據流通服務。主要包括圍繞數據及數據產品流通交易開展數據發布、數據承銷、數據資產評估、合規咨詢等業務。重點支持浙江數商為數據產品交易提供上架、估價、質量評估、合規評估、數據金融和交易、數據經紀或數據中介、數據跨境等服務。
4.數據安全服務。主要包括為保障數據持續處于有效保護、合規利用、有序流通狀態提供數據安全技術、產品、服務等業務。重點支持浙江數商從事針對數據全生命周期提供敏感數據識別、API安全管理、數據加密、數據脫敏、數據防泄漏、隱私計算、量子保密、監測預警、安全管理咨詢等數據安全保障業務。
5.數據平臺運營服務。主要包括建設和運營產業數據平臺,通過集成各類數據資源、開發與優化數據接口、構建數據驅動的行業應用生態,促進產業鏈上下游數據融合和價值挖掘,提升產業鏈協同效率和韌勁。重點支持浙江數商提供以下產品和服務:基于互聯網平臺提供集中采購、設備共享、供應鏈金融、精準營銷等供應鏈服務,以及行情指數、行業知識、企業畫像等數據產品;通過場景匯聚沉淀產業數據、基于大數據分析為企業提供決策支持,賦能企業實現精準管理和高效運營;建立完備的數據合規使用、流通和交易機制,確保平臺數據安全。
二、重點任務
(一)做強數商企業群體
1.壯大群體規模。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互聯網平臺企業等將數據業務剝離,設立數商企業。鼓勵云計算和大數據企業、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和產業大腦運營企業等發揮技術和數據優勢,大力發展數商業務。鼓勵大數據領域技術專家、企業高管圍繞數商業務創新創業,引進省外、海外高層次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來浙設立數商企業。鼓勵各地積極招引省外優秀數商在浙設立區域總部、研究機構、分支機構等。到2026年,全省大數據領域重點監測企業數據服務年度營收超4000億元,力爭引育浙江數商100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委人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人力社保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各設區市政府)
2.選樹優秀典型。建立數商企業資源池,制定浙江數商發展導引,提升數商群體發展水平,打造浙江數商品牌。到2026年,選樹全國具有影響力的“領軍型浙江數商”30家、在細分領域有影響力的“成長型浙江數商”100家、優秀數商應用和場景案例200個。(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數據局)
(二)提升數商發展能力
3.提升技術創新能力。鼓勵浙江數商加強智能計算與生成式人工智能、隱私計算等相關技術的研究突破、深度融合與集成創新。支持浙江數商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產學研合作,積極參與現代產業學院建設,推動數據生產、治理、流通、交易等數據鏈全棧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
4.提升產品供給能力。支持浙江數商積極參與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率先面向工業制造、商貿流通、金融服務、科技創新、文化旅游、醫療健康、城市治理等領域,開發一批安全、可靠的數據產品和服務。鼓勵浙江數商建設人工智能平臺和工具,打造高質量人工智能大模型訓練數據集,開展通用和垂直領域人工智能大模型訓練。(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數據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委金融辦、省科技廳、省文化廣電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建設廳)
5.提升流通交易能力。鼓勵浙江數商登記數據知識產權,推進數據資產入表,加強數據管理,保障數據安全,提升數據合規運用能力。充分發揮浙江數商在數據資產財務登記、產權登記和交易登記等環節中的中介作用和服務能力,進一步明晰數據資產產權,降低數據資產交易成本。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產業大腦等搭建商用化數據服務平臺,提供數據產品和服務。(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數據局、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
(三)推動數商深度賦能
6.推動數商賦能產業發展。支持浙江數商積極參與“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工程,深度參與產業大腦、工業互聯網平臺、未來工廠的建設運營,為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改造提供經濟易用的數據產品和服務。鼓勵浙江數商以數據和技術賦能金融服務、商貿流通、交通運輸、現代農業等領域和智能網聯汽車等產業創新發展。(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科技廳、省委金融辦、人行浙江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
7.推動數商賦能民生服務。鼓勵浙江數商面向醫療健康、教育、養老、社區、出行等場景,創新開發數據產品和服務,提升公共服務領域數字消費水平。鼓勵浙江數商在文化保護與傳播、出版傳媒、影視音樂、旅游休閑等場景創新研發,豐富文旅領域數據產品和服務。(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建設廳、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廣電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8.推動數商賦能社會治理。鼓勵浙江數商積極參與各地城市大腦建設,推進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經濟運行、基層治理等場景的數據產品創新研發和推廣應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鼓勵浙江數商在綠色低碳、智慧感知等領域做大做強,創新研發碳足跡等數據產品,推進人工智能在生態環境領域廣泛應用,推動數字化與綠色化協同發展,助力數字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單位:省數據局、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
(四)強化標準規范導引
9.加強數據領域相關標準制定實施。加強產業數據資源體系、數據知識產權、數據資產管理、數據流通交易、數據跨境流動、數字貿易等領域重要標準的制訂和實施。推進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和數據安全能力成熟度國家標準貫標、中國產品主數據標準試點、企業首席數據官制度試點等示范。(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經信廳、省數據局、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委網信辦)
10.探索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與運用。建立完善以使用權、收益權為重點的數據知識產權權益確認、轉移、終止等制度規則,打通數據權屬登記、價值評估、流通使用、權益保護全鏈條。優化數據知識產權權益保護追溯體系,推進登記證書在行政執法、司法審判中的運用,健全登記信息共享、證據互認等協同保護機制,探索數據權益保護舉證責任轉移。到2026年,數商開展數據知識產權登記數累計達6000件。(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商務廳、省數據局、人行浙江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
11.加強數據流通交易機制規則創新試點。鼓勵數據交易機構發布數據流通交易正負面清單,推進場內場外數據交易合規發展。支持中國(溫州)數安港發揮數據安全合規體系、數據司法保障體系優勢,先行先試數據流通全流程機制。支持“中國數谷”深入推進“規則+市場+生態+場景”四位一體綜合改革,完善數據要素流通基礎設施體系。(責任單位:省數據局、省經信廳、省發展改革委、杭州市政府、溫州市政府)
(五)優化數商發展生態
12.優化區域發展布局。支持杭州發揮“全國數字經濟第一城”優勢和數字產業基礎,打造全國數商集聚高地。鼓勵寧波、溫州、嘉興、金華等地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細分領域數商群體。鼓勵各地結合產業特點發揮數據要素作用先行先試,支持浙江數商開展“數據要素×”應用實踐。(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數據局、各設區市經信局)
13.打造最優發展環境。加快推進算力設施建設,大力推進“雙千兆”網絡創新應用,深入推進算力產業發展。進一步推進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強化開發工具供給和開發環境建設,培育數據開源社區。完善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機制,支持浙江數商積極參與公共數據和社會數據的融合開發利用。進一步提升網上辦事、政策兌現等企業服務的便捷性。(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數據局、省發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
(六)做強發展支撐平臺
14.強化數據交易平臺建設。推動建立合規高效、場內外相結合的交易體系,支持數據交易場所提升流通交易服務能力。支持浙江大數據交易中心、杭州數據交易所、溫州數據交易中心、寧波航運交易所等數據交易平臺進一步迭代功能、錯位發展、形成合力,鼓勵探索建設產業數據交易平臺,推動安全合規交易。(責任單位:省數據局、省委網信辦、省經信廳)
15.強化產業發展平臺建設。積極推動浙江數商集聚發展,指導各地圍繞數據產業鏈,在特色優勢明顯、數商集聚發展的地區建設一批具有數據要素特色的省級數字經濟產業園、數字樓宇,推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數商集聚性園區、樓宇等載體創建省級特色小鎮、省級專精特新產業園、軟件名園等。(責任單位:省經信廳、各設區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16.強化機制保障。充分發揮浙江省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作用,統籌推進數商高質量發展,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和解決重大問題,優化浙江數商培育布局。鼓勵高校院所、龍頭企業、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開展浙江數商及數據要素基礎理論和應用實踐研究,定期發布浙江數商發展研究成果。(責任單位:省經信廳)
17.強化政策支持。鼓勵中小型數商企業向“專精特新”發展,支持浙江數商申報認定國家重點軟件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等,按規定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軟件企業、重點軟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所得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軟件可享受首版次軟件保險補償等相關推廣應用政策。鼓勵地方在企業落戶獎勵等政策中對浙江數商給予支持,支持地方探索出臺支持數據產品交易、算力普惠、數據資產入表等相關政策。落實政府首購政策激勵,鼓勵政府采購單位購買創新型數據產品和服務。鼓勵國有企業采購單位率先購買符合條件的數據產品和服務。(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各設區市政府)
18.強化金融支持。發揮產業基金作用,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向數據產業。鼓勵商業銀行、保險機構等金融機構創新開展以專利、數據知識產權、數據資產等為核心資產的質押融資、保險保障等金融服務,推動數據賦能供應鏈金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擔保業務獎補、貸款風險補償、貸款貼息、科技保險補貼等方式,為浙江數商提供特色化金融支持。支持浙江數商上市融資。(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人行浙江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浙江證監局)
19.強化人才引培。建立完善數據緊缺人才目錄,對接國家、省重點人才計劃,積極引進數據領域高層次人才及創新團隊。推動產教深度融合,支持浙江數商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聯合開展數商人才培養,打造一批具有數據要素特色的數字卓越工程師實踐基地,開展數商相關政策宣貫和業務培訓,著力培養一批兼具數據素養和專業能力的復合型數據人才。(責任單位:省委人才辦、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
20.強化合作推廣。將浙江數商精準賦能納入跨區域產業對接重要內容,支持浙江數商與國內頭部數據交易機構開展合作,助力浙江數商開拓省內外市場。加大浙江數商品牌融媒體宣傳,支持浙江數商利用世界互聯網大會烏鎮峰會、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等重大平臺展示領先成果和優秀實踐。鼓勵相關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大力宣傳推廣優秀浙江數商和優秀案例,開展數據技術和產品對接活動。(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商務廳)
附件2
省級有關單位名單
省委人才辦、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廣電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管理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數據局、人行浙江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浙江證監局、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