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網 行業標準】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了行標《綜合交通運行監測客運信息數據交換》,標準將于9月9日實施。標準由全國綜合交通運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由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楚悅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博康智能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贛州市交通運輸局聯合起草。
TOCC作為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實現對人流、車流、事件的綜合分析,助力城市總體交通運行監測、綜合資源調度、交通政策調整以及公眾出行服務。同時,TOCC的定位之一也是行業數據共享中樞,實現從數據采集到存儲、共享、交換、開放及決策支持的完整流程。目前,全國已建成的綜合交通運行協調中心或類似的系統平臺,缺乏統一的數據資源領域相關標準,制約了數據資源高質量挖掘應用和高效存儲展示。參編單位千方科技已助力成都、昆明、惠州等多個城市的TOCC建設,總結提煉出《數據元規范》、《數據交換與共享規范》等一整套交通大數據管控技術標準。
《綜合交通運行監測客運信息數據交換》規定了綜合交通運行監測客運信息數據交換的過程、對象和交換方式,以及數據交換過程監控、數據交換安全控制、數據交換質量控制、數據交換性能指標和數據交換內容的要求。
數據交換過程、對象和方式
標準規定了綜合交通運行監測調度中心數據交換應包括認證與授權、數據交換、數據交換安全控制和數據交換質量控制等環節。
數據交換過程
標準規定,綜合交通運行監測調度中心以及相關企業都既為數據需求方,也為數據提供方,數據交換的對象主要包括相關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TOCC相關主管部門主要包括部、省級交換共享平臺或數據中心,以及規劃建設、旅游、氣象等相關部門;TOCC相關的數據交換企業主要包括經營和管理鐵路運輸、公路運輸、水路運輸、民用航空運輸、城市公交、城市軌道交通、汽車租賃和維修、駕駛員培訓、停車場、交通運輸場站、三級及以上綜合客運樞紐的企業,以及經營和管理巡游出租汽車、網絡預約出租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交通運輸網絡平臺企業。
數據交換方式包括直接交換方式(數據接口方式、數據庫直連方式)、第三方交換方式(中間件方式、中間庫方式、FTP 方式、介質方式)、人工方式(文件導入方式、人工錄入方式)。
數據交換要求
標準規定綜合交通運行監測調度中心的數據交換應滿足可靠、完整、實時、準確和安全的基本要求。
綜合交通運行監測調度中心應負責
數據交換過程監控,應滿足下列要求:
a) 應對數據交換過程進行監控,監控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提供方地址、數據需求方/目標地址、交換方式、交換時間與頻率、交換內容、交換持續時間、交換數據量、錯誤數據量、鏈路是否連接及傳輸速率等;
b) 應對交換網的軟硬件設施運行狀態進行監控,監控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網絡運行狀態、數據庫狀態、服務接口狀態、FTP服務狀態、服務器運行狀態等;
c) 應對交換過程中存在的異常情況進行告警,告警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換數據錯誤、網絡鏈路異常、接口服務異常、數據庫狀態異常、服務器狀態異常等;
d) 宜實現數據交換統計,統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換數據量統計、交換需求統計、交換單位數量統計、交換異常統計等。
數據交換安全控制應滿足下列要求:
a) 采用國產密碼技術進行加密或進行脫敏處理,防止數據泄密或被惡意爬取;
b) 選擇安全協議對傳輸的信息進行保護;
c) 數據交換過程中請求連接隱藏傳輸參數,避免敏感信息暴露,防止輸入非法參數對其獲取或篡改;
d) 數據交換過程應有完善的數據交換日志,對數據交換情況進行記錄;
e) 數據提供方和需求方的信息系統按照GB/T22240—2020的規定開展等級保護定級;
f) 建立數據交換規范,明確數據使用方式、授權機制和使用的權限范圍等,建立規范的數據交換審核流程,明確各方分工和安全責任。
數據交換質量控制應滿足下列要求:
a) 依據所有與質量診斷相關的數據質量規則進行管理,并對這些規則進行及時維護,包括根據需要調整規則內容、適用條件、適用策略等;
b) 定時進行數據質量診斷,并根據質量診斷結果生成數據質量報告;
c) 根據數據質量報告所列的待處理質量問題清單,按照級別高低處理質量問題;
d) 定期生成數據質量報告,將質量結果告知數據提供方。
性能指標方面,綜合交通運行監測調度中心作為綜合交通運行監測信息交換共享的中樞,數據交換應保持7天持續穩定的傳輸鏈路,保證實時或按需數據交換需求。
數據交換內容
標準規定數據交換內容應包括鐵路客運數據、公路客運數據、水路客運數據、民航客運數據、城市公交數據、城市軌道交通數據、出租汽車數據、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數據、停車數據、城市交通管理數據、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數據、旅游數據、氣象數據、互聯網與運營商數據。
標準具體規定了以上數據類型的數據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