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網 行業標準】近日,聚焦安全應急、綠色低碳發展、提升運輸服務智慧化水平、推進多式聯運等方面,交通運輸部集中發布了一批重點行業標準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強化安全應急保障方面
《水路內貿集裝箱載運商品汽車安全技術要求》
《水路內貿集裝箱載運商品汽車安全技術要求》是保障水路內貿集裝箱載運商品汽車運輸安全的基礎標準,是保障公路水路運輸作業安全的重要組成和支撐。
近年來,國內商品汽車行業年產銷規模已接近3000萬輛,隨著產銷數量增加,國內商品汽車物流結構從原來的公路逐步向公鐵水協調發展轉變,集裝箱載運商品汽車模式已成為商品汽車物流四種主要運輸方式之一。在國家推動物流運輸業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發展,促進節能環保、提效減排的大背景下,水路集裝箱載運商品汽車模式的大規模、低成本優勢凸顯,有利于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獲得了各大主要車企的認可。
此前,行業缺乏規范統一的水路內貿集裝箱載運商品汽車的安全技術要求標準,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水路內貿集裝箱載運商品汽車行業的轉運效率和運輸服務質量。
發布的這項標準規定了水路內貿集裝箱載運商品汽車的一般要求,明確了運輸架裝箱、非運輸架裝箱和船舶載運等的安全技術要求以及作為普通貨物載運的商品汽車應保持的安全狀態;也明確了包括集裝箱、運輸架和捆綁帶在內相關運輸裝備的技術指標、性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使用要求。
標準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規范水路內貿集裝箱載運商品汽車的安全操作,降低商品汽車運輸物流成本,有利于集裝箱載運商品汽車行業的發展。
《駁船積載要求》
駁船設備簡單、吃水淺、載貨量大,它與拖船或頂推船組成駁船船隊,可航行于狹窄水道和淺水航道,并可根據貨物運輸要求隨時編組,是水上物流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
貨物積載的規范直接關系到駁船運輸的安全。由于裝載、系固不當,駁船積載過程中時有發生貨物傾倒、落水、船舶側翻、人員傷亡等事故。為更好地指導駁船貨物裝卸工作,保障人、船、貨安全,亟需對駁船積載做出統一要求、制定相應的標準規范。
《駁船積載要求》規定了駁船積載的基本要求,集裝單元、包裝類貨物、散貨、重大件貨物等的積載要求,以及典型貨類積載方式,適用于沿海港口和內河碼頭駁船貨物積載(危險貨物積載除外)。
標準的發布對提高駁船積載的穩定性,降低船舶裝卸和運輸過程中的事故發生率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對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相應技術技能有著重要指導意義。
《道路大型物件運輸車輛標志標識》
道路大型物件運輸車輛標志標識是用于識別道路大型物件運輸車輛及承載貨物重要安全信息的標記。道路大型物件運輸是我國道路貨物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車輛本身或裝載后車貨尺寸、重量超限,道路大型物件運輸車輛具有行駛速度慢、占用道路資源多、對周邊車輛影響大的特點。此前,我國尚未制定統一的標志標識標準,道路大型物件運輸企業往往根據經驗自行設計和使用標志標識,甚至不使用標志標識,為道路交通安全帶來隱患。
本標準規定了道路大型物件運輸車輛標志標識和貨物標志標識,提出了車輛前部標志、車身標志標識的相關規定以及貨物示寬示長標識、示高標識、末端標志、特殊位置標識的規格要求和使用要求等,為保障社會車輛清晰辨識道路大型物件運輸車輛提供技術支撐,有助于大件運輸企業進一步規范運輸活動,有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公路水路安全應急處置交換信息》
《公路水路安全應急資源分類與代碼》
公路水路應急處置系統涉及到路網管理、運輸管理、交通運輸安全監管、及污染防治等多方面,有關數據主要從現有業務系統中獲取,數據來源較多,容易導致信息“孤島”和標準不統一的問題,形成數據共享的障礙。制定統一的標準規范,對數據交換、分類、代碼進行統一要求,可以更好地指導公路水路交通安全暢通與應急處置系統建設、維護與升級。
此次發布的《公路水路安全應急處置交換信息》提出了公路水路安全暢通與應急處置平臺間的應急信息共享交換指標,按照基本屬性、通用要素應簡潔、實用的原則,對信息的編號、標識符、指標名稱、指標說明、指標格式、值域、單位及備注進行描述。《公路水路安全應急資源分類與代碼》對應急機構和人員、應急裝備、應急物資等進行了分類,代碼由一級代碼(1位)、二級代碼(1位)、三級代碼(2位)和四級代碼(4位)組成。在每一層級的代碼中都充分考慮了靈活性和可擴展性。
隨著標準的發布實施,有關要求將落實到相應信息化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文件中,同時結合軟件升級和改造逐步推進既有系統滿足標準有關要求,切實提升公路水路應急管理與處置水平。
落實國家雙碳工作任務方面
《鋼質船舶岸電受電設施技術要求》
隨著港口船舶污染治理力度加大及相關技術進步,船舶靠港使用岸電率逐年提高,船舶岸電受電設施安裝和應用規模快速增長,我國內河船舶及海進江船舶對岸電受電設施規范性技術要求的需求日益顯現,但相關標準的缺失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船舶靠港使用岸電的推廣和應用。
《鋼質船舶岸電受電設施技術要求》屬于船舶岸電受電設施的基礎性技術標準,該標準結合當前我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同推進的長江經濟帶船舶岸電受電設施改建工作要求,重點明確了岸電受電設施環境條件,系統輸入,聯鎖與負載轉移,系統安全及船載裝置(岸電箱、電纜管理系統、岸電變壓器、岸電接入控制屏、岸電電纜、岸電接插件)等船舶岸電設施的技術原則,適用于內河及海進江鋼質運輸船舶三相交流岸電受電設施的建造、加裝或改造。
本標準進一步規范了我國船舶岸電受電設施技術要求,提高了內河及海進江船舶岸電的使用率,有效推進船舶岸電的應用進程,為綠色航運發展提供技術保障,是打贏我國船舶港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措施之一,對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工作要求,加快水運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公路機電設施用電設備能效等級及評定方法》系列標準
隨著公路建設的快速發展和運營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公路機電設施的應用規模迅速增長,設備用電量逐年提高,缺少專業性、針對性強的公路機電設施能效標準問題日益顯現,制約了節能技術及產品在公路機電設施領域的推廣和應用。
《公路機電設施用電設備能效等級及評定方法》系列標準屬于公路機電設施用電設備能效要求的基礎標準。該系列標準面向公路機電設施中用電量較大、節能問題較為突出的產品或系統,重點明確了LED車道控制標志、公路隧道照明系統、公路LED可變信息標志和公路LED照明燈具等一批重要公路機電設施產品或系統的能效等級和評定方法。
系列標準的發布實施有助于提升公路機電設備能效水平,降低公路運營能耗,對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工作要求,提升行業發展質量和效益,加快綠色低碳轉型具有重要作用。
提升運輸服務智慧化水平方面
《交通運輸數據資源交換與共享 第2部分:通用技術要求》
《交通運輸數據資源交換與共享 第2部分:通用技術要求》是交通運輸數據資源交換與共享系列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
建立交通運輸數據資源共享交換體系是落實國務院“加快政府數據開放共享,推動資源整合”要求,解決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孤島”、“數據煙囪”難題的重要舉措。隨著行業數據共享工作深入推進,部級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成為行業的數據匯聚中心和共享交換樞紐,平臺配套技術規范已經形成,但全行業數據資源共享交換體系構成尚不明確,對數據資源、交換通道、共享服務、安全管理等尚未形成統一的技術和管理要求。通過交通運輸數據資源交換系列標準制定,對數據資源共享交換體系提出統一的技術管理要求,可指導行業各級數據資源共享交換平臺有序建設和高效運轉,打破數據壁壘,充分發揮數據資產價值。
交通運輸數據資源交換與共享系列標準分為3個部分,其中第1部分總體架構和第3部分數據格式與接口已于2022年1月先行發布。本次發布的第2部分通用技術要求規定了交通運輸數據資源共享交換的通用技術要求,包括資源共享要求、交換要求、日志要求、環境要求和數據安全要求。標準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提高行業數據資源質量及管理能力,對實現數據資源高效、安全共享與開發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水路客運電子船票系統技術規范》系列標準
《水路客運電子船票系統技術規范》系列標準是水路客運電子船票系統建設的基礎標準。
水路客運電子船票系統是面向水路客運旅客服務和運營管理的重要系統,其應用直接關系到旅客出行體驗和行業運營效率。傳統的計算機售票系統相互獨立、標準不統一,無法實現全國范圍水路客運信息的共享和互聯互通,也無法實現與其他交通運輸方式聯程聯運的票務一體化,同時在售檢票環節也存在電子化程度不高的問題。因此,亟需制定相應的標準規范,對水路客運電子船票系統的數據管理、系統設計及平臺應用等做出統一要求,從而更好地指導水路客運電子船票系統有序建設。
此次發布的《水路客運電子船票系統技術規范 第1部分:電子船票》和《水路客運電子船票系統技術規范 第2部分:服務接口》兩項標準明確了水路客運電子船票信息及憑證、電子船票系統服務接口的技術要求。在電子船票信息及憑證方面,規定了電子船票的基本信息、憑證、條形碼及二維碼等內容,還規定了電子船票的信息安全及存儲要求。在系統服務接口方面,規定了服務接口的通用要求、報文結構及接口內容等。該系列標準的發布實施對指導水路客運電子船票系統和服務接口的設計、開發和使用具有重要指導作用,有助于提升水路客運服務水平,便利人民群眾水路出行。
《綜合交通運行監測客運信息數據交換》
城市綜合交通運行監測調度中心是城市交通運輸數據資源中心,具備應急指揮、統計分析和公共服務等功能。近年來,各地已建成的綜合交通運行監測調度中心或類似的系統平臺為當地城市和交通行業管理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缺乏統一的數據資源領域相關標準,綜合交通運行監測調度中心與相關業務系統存儲和接入的數據信息的目錄、質量等存在較大差異,制約了數據資源高質量挖掘應用和高效存儲展示。
此次發布的《綜合交通運行監測客運信息數據交換》標準在數據交換的過程、對象和方式等方面,明確了城市綜合交通運行監測調度中心、部省級交換共享平臺或數據中心,以及規劃建設、旅游、氣象等相關部門和相關行業企業等主體在數據交換中的定位和職責,描述和規范了數據提供、認證與授權、交換使用、安全控制和質量控制等環節,并提出了多種數據交換方式。在數據交換要求方面,該標準結合北京、深圳、成都、昆明等地城市綜合交通運行監測調度中心建設的工程實踐經驗,明確了基本要求、過程監控、安全控制、質量控制和性能指標等內容。在數據交換內容方面,該標準統籌考慮綜合交通運行監測、公共服務、行業管理等工作的實際需求,提出了14類3000余項動靜態數據。
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提升城市綜合交通運行監測調度中心數據資源建設水平,促進和規范交通行業數據資源跨部門、跨行業交換。
促進綜合運輸發展方面
《升降式航空集裝器傳送機技術要求》
《航空集裝器運輸車傳送輥系統技術要求》
升降式航空集裝器傳送機和航空集裝器運輸車傳送輥系統是空陸聯運重要的轉運接駁設備。升降式航空集裝器傳送機是一種用于跨平面輸送的組合式轉運設備,主要用于航空集裝器運輸車輛與物流作業平臺、貨物傳送輥道之間的過渡銜接,為貨物空陸聯運提供快速轉運保障。航空集裝器運輸車傳送輥是安裝在貨車底板上的航空集裝器輸送設備,為貨物空陸聯運提供道路運輸保障。
近年來隨著空陸聯運的快速發展,空陸聯運轉運接駁設備在關鍵指標等方面缺乏統一的技術要求,設備設計制造水平參差不齊,直接影響到空陸聯運集裝貨物轉運效率和運輸服務質量。
發布的這2項標準明確了升降式航空集裝器傳送機和航空集裝器運輸車傳送輥系統的類型和結構、參數、基本要求、性能要求,以及設計與配置、材料等,規范了相關多式聯運裝備的設計和制造,為貨物空陸聯運的有效銜接提供了有力保障, 有助于構建新時代多式聯運裝備標準體系,推動多式聯運裝備標準化、現代化,進一步提升我國空陸聯運效率和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