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網 政策法規】為加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省政府近日發布《山東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3月1日起施行。《辦法》適用于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已建成房屋的使用安全及其監督管理活動,共設置7章45條,包括總則、一般規定、房屋安全鑒定、房屋安全隱患治理與應急處置、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內容,重點對房屋使用安全責任、安全鑒定、隱患治理與應急處置等作出了規范。

該《辦法》針對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房屋改造、野蠻裝修等問題做了詳細規定:如房屋裝修人在裝修前應告知物業和社區,禁止變動承重結構、擅自加層等,違反規定將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同時加強對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監管,對于出具虛假鑒定報告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房屋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乎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辦法》的出臺,完善了我省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為我省房屋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提供有效法律保障,為今后房屋安全工作開展提供了切實保障。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智慧城市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智慧城市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智慧城市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智慧城市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